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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W女士为其儿子投保《富德生命福星高照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富德生命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额20万,《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款)》保额5000元,年交保费6360元,缴费8次;同时投保《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721元,缴费8次。

2024年4月2日,被保险人在宁波意外溺亡。安康中支理赔人员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宁波中支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开展核赔工作。2024年4月10日,在收集齐理赔资料后,经审核,按《富德生命福星高照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214220.8元,给付身故利息191.80元,给付终了红利11782.14元。按《富德生命安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00元,给付身故利息179.06元。两份保单合计赔付金额426373.8元。

由于W女士在外地,理赔结束后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理赔金额及到账时间,W女士在电话里对富德生命人寿的快速理赔及业务员的暖心服务予以肯定。

生活中意外无处不在,谁都不能预知未来。为自己和家人提前做好规划,用保险应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留下对家人最后的一份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