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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奸犯母亲们的“恐吓和利益招徕”下,强奸受害的女性郭某向警察“改口”,但意外地发现了事件,不仅以嫌疑人的家人,还以“妨碍证言罪”被判刑,受害的女性郭某也触犯了刑罚,前几天海淀法院有“包皮罪”

去年9月,宋先生的儿子王先生在北京海淀区的租房里强奸了女郭某。 随后,郭某因涉嫌强奸罪通报小王被捕。

这时,宋先生在吉林得知儿子被捕了,很着急,马上回到北京,和两个朋友牛某找到了王某商量对策。 三人经过协商,认为可以“工作”,让郭先生供述自己和王先生发生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