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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东莞8月27日电(李映民安致标廖蔚)广东东莞富豪邓氏是东莞市峰景高尔夫俱乐部(以下简称球会)的会员,年7月20日邓氏在峰景球会打高尔夫球时因雷击受重伤。 记者27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邓先生就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起诉峰景球会,经本院审理后,东莞市峰景高尔夫球会承担5成。
根据东莞市东城派出所对事件现场人员的记录,邓氏、2名球友、3名球童于去年7月20日14点左右进入景峰球会c场,打第三洞果岭位置时,天空开始打雷,然后在球场发出警报。 这时,突然空中闪电奔跑,低空中发生的闪电击中邓氏,邓氏当场昏迷,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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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根据明确的事实,在雷击事件发生之前,东莞市连续出现了几天雷暴,这种气象条件必须引起经营者的充分观察。 在野外空的高尔夫球场,由于雷暴不适合这个球类运动,被告本案中采用的警报封场足以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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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案卷化的雷击事件发生前,被告发出现场警报要求退场,但由于公安机关对现场人员的一些咨询记录互相佐证,现场警报和雷击的间隔较短,现场人员无法迅速撤退,原告落雷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被告不能履行充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另一方面,本案原告遭受雷击确实是件意外的事,发生雷击时,原告无法与其他球友避难,自身也对伤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失,因此可以减轻被告应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