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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7月18日电(秦敏陈铜)邀请朋友派对豪饮,半夜回家奇怪坠楼身亡,死者父母将饭局参加者告上法庭。 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本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张某等5人主观上有导致罗某死亡的过失,所以5人不负责任。
法院审理了去年12月8日晚上下班后,罗某邀请宁某等3人在重庆渝中区的餐厅吃饭喝酒。 那天晚上凌晨1点左右,罗某又被张某等人邀请,在当地酒吧喝酒娱乐。 凌晨两点左右,罗先生坐张先生乘坐的出租车离开酒吧回家。 车开到渝中区观音岩附近时,罗某单独提前下车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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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罗某被发现死在渝中区居民楼下。 之后,根据公安局的现场调查,罗氏被认为没有住在这栋楼或附近,根据现场的证据,饮酒后误入这栋楼,从三层楼跌落死亡。

罗某的父母认为,宁某、张某等5人与罗某喝酒、劝酒,严重喝醉、意识不清、未尽到照顾责任,导致罗某死亡的损害后果。 对此,五人对罗氏的死亡结果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