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本篇文章288字,读完约1分钟

7月1日,记者从芜湖市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调查的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玲珑涉嫌受贿事件,日前终审判决结果显示,王玲珑犯了受贿罪,被判处徒刑10年6个月。

据法院审理,2007年至2007年,王玲珑担任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在主持清算、医疗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领取他人财产,以获取他人利益。

王玲珑受审后,可以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其家人可以积极归还赃物,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追缴王玲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17万元赃物。 (记者黄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