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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上午5点,11名香烟店正要在贵阳正新街交易时,被朝阳派出所的民警逮捕了。 怀化的业主和贵阳的业主是互通有无的,但据说11人有责任从怀化坐火车去贵阳带烟,每支烟挣10元左右的旅费。

11人可以分为以亲戚关系为纽带的3组,组间互不相识,分别有发货人、收货人,但由于贵阳老板的控诉,24日晚上乘坐去贵阳的同一列车,前往同一个地方的正新街。 以周某集团为例,小组中一人是前男友,一人是前男友的堂兄,一人是堂兄的妻子。 “我们只是拿行李,相当于搬运者。 ”据周先生介绍,24日下午,一名自称“和尚头”的男子打电话拿来香烟,贵阳的购买者联系了他。 周先生给前男友们打电话约定一起去贵阳,21点在怀化站从“光头”收到商品后,大家坐上了列车,第二天早上4点半到达贵阳站。 之后,开出租车发货到正新街,没想到出租车被民警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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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起来,11人带的都是“中华”、“国酒香”等高级香烟,共计897支,共计价值367600元。 查查这些人的乘车记录,每月往返贵阳和怀化十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