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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对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爆炸事件进行一审公开判决,以爆炸罪判处丰志均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

根据判决,去年11月6日2点40分左右,被告人丰志为了报复社会,携带9张自制爆炸装置设置在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山西省委门口附近。 当天7点40分至8点左右,9个爆炸装置在那个设定的时间陆续爆炸,1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4人轻伤,11人轻伤,多个机构和个人财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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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丰志表示不会在法庭上上诉。 (记者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