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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13岁的男孩杜传旺在高压下被充气泵充填,受到严重伤害,这个事件曾经引起人们的关注。 今天,记者从德克萨斯中院获悉,该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一审法院判决二被告,维持了赔偿的判决。

夏津县法院经过审理,年6月30日9点左右,在夏津县某汽车零部件销售中心外,被告人赵某和陈某因小事,拿着高压气泵喷射受害者杜传旺腋窝、臀部,高压气体从肛门进入杜传旺体内,严重伤害受害者杜传旺

今年7月19日,夏津县人民法院对杜传旺故意伤害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的被告人共同赔偿了民事诉讼原告人杜传旺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1124217.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