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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名被通报“拥有20亿人之身”的深圳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事件日前取得了新进展。 深圳市检察院2日通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因周伟思犯受贿罪、非国家职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深圳市检察院透露,周伟思年1月24日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受贿罪嫌疑立案,被刑事拘留,去年2月8日被捕。 由于事件严重、杂乱,搜查拘留期延长了两次。 根据管辖规定,深圳市检察院将搜查中发现的周伟思作为非国家职工受贿线索移送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调查局,搜查结束后,两起案件合并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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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周伟思被认定涉嫌三项罪名,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是,周伟思先生受南联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南联社区事业所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时间内,南联小学领域旧城改造项目开发者天基企业理事长叶某的委托 与泰德建筑企业合作实际控制人范某领取人民币4500万元,另外周伟思单独领取叶某的利润费人民币400万元。
而且起诉书指控周伟思涉嫌受贿罪,涉嫌将利润费金额定为700万元。 其中,在担任南联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为获得天基企业旧城改造项目开发权提供了援助,领取了天基企业理事长叶某利润费人民币500万元。 担任南联股份合作企业副理事长期间,在南联股份合作企业的统一建设项目中,合作者泰德建设企业实际管理人员范围给予的利润费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