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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茂名11月5日电(梁盛朱祖永彭德力)广东高州市法院5日宣布,当地农民为补充家制作“山猪炮”猎杀山猪,村民误伤身亡。 事件发生后,高州法院以过失死亡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农民5年6个月有期徒刑。 陈某不服上诉,茂名市中级法院最近经过审理依法维持原判。
据报道,今年1月6日,陈某携彭某胜、陈某武持和自制“山猪炮”逃入高州市云潭镇新华村委坪河岭,认为坪河岭人迹稀少,安装“山猪炮”打山猪。 5天后,当地村民李亚垓在坪河岭被陈跃安装的“山猪炮”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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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陈某供述,彭某胜、陈某武将“山猪炮”安装完毕后,各自回家。 之后几天,陈某每天上山检查猎物是否“卡住”,但什么也没得到。

陈某山截止到同月11日,发现从“山猪炮”陷阱的楼梯下面几米处趴着一个人,下半身沾满了血。 陈先生马上意识到自己装的“山猪炮”惹了祸。 法医检查显示,伤者双下肢均被圆形金属颗粒受伤,死于外伤性、失血性休克。

据了解,山猪肉在高州当地的售价很高,每公斤可以卖80元人民币,一只山猪可以获利6000元以上。 从前,陈某焊接山猪炮,买铁夹、钢珠、火药等工具,在云潭镇内每只山猪出没的山头打猎,捕获了5头山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