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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省安监局公布了芜湖县“15”大型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报告。 司机罗先生在雾的能见度低的情况下违反了驾驶系统的直接原因,但芜湖、宣城两个高速交通部门没有严格执行紧急计划,因此3名交通警察负责人被处分了。 据说在事故中有7名家人死亡。
今年1月5日上午6点,大型卡车与芜湖方面的商务车相撞,商务车7人不幸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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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项调查,调查组宣布事故原因,驾驶员罗某驾驶大型卡车因雾天气能见度低时,疏忽前方道路等,未确保行驶安全,未按规定在客船车道内行驶,这是造成成本高昂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另外,事件区间雾天的可视性低,能见度只有50-80米之间。 宣城市高速交通警察执行《安徽省高速公路雾霾天气交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手册》不严格。 芜湖市、宣城市高速交通警察遭遇恶劣天气合作不足的三个因素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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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部门正在追究责任

调查组还公布了这起交通事故的解决办法,重型卡车司机罗先生对这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解决。